学生评价系统

艺术测评系统说明

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系统有四方面的功能。

其一,宣传功能。向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介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政策、标准和方案安排,公布评价结果。

其二,学校自评。分年级、分学期为学校提供艺术素质评价的美术及音乐学科题目,并为学校组织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的教师提供个性化的组卷功能,使之能够根据学生的整体学业水平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学校自评工作。目前,学校自评题目的题库已初步完成,进入了审题与精修阶段。

其三,学校数据上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相关课程、社团、活动、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信息,可通过该系统上传,第三方公司进行前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之后的入校实地测评中。这一功能目前还未对学校开放。

其四,区教体局艺术素质抽测。作为对学校自评和年度报告工作质量的审查机制,第三方公司也将利用此平台在艺术素质抽测与教育质量监测过程中,对学生的艺术素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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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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